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皖科〔2018〕1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办法的通知》(宣政秘〔2017〕39号)精神,我市将委托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于5月下旬开展今年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为提前做好科技团队申报各项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宣城创办公司,从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前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在我市新注册3年以内,发展势头良好。
2.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团队核心成员须直接持有创办公司的股份。
3.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4.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5.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书模版(宣城)》(附后)。
2.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4.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5.商业计划书。
6.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7.科技团队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项目实施进展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通知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团队按照《2020年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书模版(宣城)》(见宣城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相关下载”栏)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14日下班前将参评材料报市科技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
联系人:周飞、景阳 联系电话:3022780
附件:《2020年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书模版(宣城)》
2020年4月17日